丑书近年来颇为流行,但归根结底,所谓丑书不过是书法家在一种特定的审美认知下所创造出来的怪物,它是当代书法界浮躁风气的产物,是一些书法家为了迎合名利的需要,在缺乏深度和责任感的驱动下对传统文化肆意践踏的结果。为了顺利进入书法协会、获得社会地位与名声,许多书法家开始绞尽脑汁、寻求各种手段去赢得奖项。面对传统书法,那是亘古的高山,而一些书法家却试图突破它,但突破的难度就像登天一样。要想从传统中寻找突破口并获得认可,实在是难上加难。

前不久听闻,书法协会的主席曾明确表示对丑书说不,但至今却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坦白说,同样是丑书的名家,他们的境遇也各不相同。王镛,是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实力派书法家,他不仅在美院书法教学中占据重要地位,还是丑书的代表人物之一。尽管背负着丑书盟主的头衔,他的作品评价却始终褒贬不一,充满争议;另外一位以乱书著称的王冬龄,虽然频繁出国搞艺术交流,成功地吸引了外国人的注意,但在国内,却几乎遭到一片嘲笑与质疑。

那么,为什么这些丑书还能进入书协呢?答案其实并不复杂,因为在加入书协之前,他们写的并非丑书,而是规规矩矩的楷书或符合规范的草书。书法协会的入会标准严苛,入会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门槛,而要顺利进入,书法家必须适应规则,这一点毫不含糊。然而,为什么这些书法家一开始以正常的身份加入,最后却成了丑书的代表?原因无非是:一旦拥有了与其他人一样的身份和地位,如何从千千万万同样身份的人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为了追求与众不同,他们往往选择一些标新立异的方式,以此来获得关注。

我对于丑书的理解,可以用过度二字来总结。过度地夸张和变形,过度地注重用笔技巧却忽略了字形结构,过度地追求形式感与视觉冲击力,导致作品失去了原本的韵味。过度的个人表现让书法的本质被遗忘,而过度使用墨水又让整个作品显得杂乱无章。书法本有法度,而法度一旦失衡,就会导致作品失去优雅,甚至变得丑陋。若在传统书法的七分基础上加上三分个人的创新,作品即使不完美,也不过于丑陋;但若只有二三分的传统元素,其余全是个人的怪异表现,写出的作品怎可能不丑呢?

蔡邕,东汉时期的文学家与书法家,在《九势》中有过对自然的论述: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他认为,书法的根基源自自然,字形的力道与气势自然生成,若能顺势而为,便能创造出动人心魄的作品。

记得当代魏碑大师孙伯翔先生曾说过,当代人学习书法,首要任务并非创新,而是要诚心诚意地继承传统。他还提到,假如你的字尚未超越古人,那就先要从传统中汲取营养;只有在你真正超越了古人之后,创新才有可能谈得上。更重要的是,是否真正超越了古人,并不是个人随口说说就能算数的,历史的检验才是最终的标准。如今,很多人一提到书法创作,便立刻陷入了过度的热衷与浮躁,但实际上,能称得上创作的作品并不多。书法只是书法,创作这种说法,还需要更多的实践与思考。

我相信,真正的审美来源于学习与实践,古人云: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深刻地提醒我们,书法的路需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绝大多数书法爱好者都是从传统中汲取灵感,走的是正道。如果有真正的实力,愿意为书法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即使偶尔出现一些偏离常规的作品,也应当以宽容的心态去接纳和欣赏。当然,那些借丑书之名肆意破坏书法艺术的另类行为,依旧应该受到严肃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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