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1723—1790)不仅是一位经济学大师,而且是一位杰出的伦理学家。他一生从事学术研究,留下了两部传世佳作:《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
他在《国富论》中建立的“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已为我国思想理论界所熟知;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特别是这两部著作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未被人们正确理解。

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就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即《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对比悬殊、相互矛盾的问题。
他们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人们的行为归结于同情,而在《国富论》中却把人们的行为归结于自私。他们说,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同情作为社会行为的基础,而在《国富论》中,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的影响,从利他的理论转向利己的理论。
从此以后,几乎所有论及亚当·斯密著作和思想的论著,差不多都把斯密看作是伦理学上的利他主义者、经济学上的利己主义者。这种观点,似乎成了研究亚当·斯密的传统“信条”。
——豆瓣读者评论
我们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名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论述的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就本质而言,却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来看,绝不能否认斯密学术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
“我把30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斯密的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不能认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什么基本矛盾。
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再版过程可以看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绝不能任意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看待。
《道德情操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伦理道德问题,《国富论》所阐述的主要是经济发展问题。从现在的观点看来,这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前者属于伦理学,后者属于经济学;但按照当时苏格兰大学中的学科分类法,以及在斯密的学术思想体系中,它们则同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而且并非这门学科的全部,只是该学科的两个构成部分。
斯密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不能认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什么基本矛盾。
——豆瓣读者评论
(二)从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来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的。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谈到本性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为动机时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
在《国富论》中,斯密又谈到唯利是图的资本家的行为动机。他说:“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货物。”
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斯密所假设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正因为斯密把利己主义作为“经济人”活动的根据,所以,西方某些研究者既把斯密看成是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又把他看作是一个信奉“适者生存”的、被现金交易关系和残忍的竞争所支配的理论家。
当然,斯密本人是否认这种说法的。
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把这种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指出,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有自爱、同情心、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倾向等;人们自爱的本性是与同情心相伴随的,然而,人在本能上又是自私的,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他还肯定了利己心的社会作用。
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绝不能跟“自私”相混淆。他把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爱”看成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就从这种“经济人”活动的利己主义出发,探讨了人类沉湎于“对财富的追求”的原因。他认为,原因主要有这样两个:
第一,人性的本能迷恋发明、改良和革新。斯密把人们追求财富的动因首先归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他认为,“经济人”天生具有一种创造欲望和创新能力,它驱使他展开经济活动,促使财富增加。斯密认为,正是这种“迷恋”激起了人们辛勤工作的热情,鼓励着人类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第二,为追求财富而“极度”地工作是出于实现和维持他的社会地位的需要。在斯密看来,人需要同伴的同情,而同伴的同情更倾向于同情自己的快乐而不是悲伤,所以在旁观者面前,每个人都把夸耀财富、掩饰贫穷作为动机。他说:“按照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就是“引人瞩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
——豆瓣读者评论
他认为,人们肉体所需的必需品,“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满足”,他们之所以拼命追求财富,是由于“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他说:“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这是因为他感到他的财富自然而然地会引起世人对他的注意。……相反,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
《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著作,在论述的语气、论及范围的宽狭、细目的制定和着重点上虽有不同,如对利己主义行为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
(三)《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间的有机联系,还集中表现在斯密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统一论述中。
斯密对利己心的论述,十分强调“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一著名短语,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各出现一次。
在《道德情操论》中,他写到富人为了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
这只“看不见的手”被描述为对财富的追求或获取欲。这种获取欲是从荣辱之心一类的私利出发的,是受人们的个人感情和爱好驱使的;但是,人们在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追求狭小的私人目的时,却始料未及地实现着增进人类福利的更大的社会目的。
在《国富论》中,斯密谈到,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他所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
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却被用来说明另外的问题,即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
斯密在论述通过那只“看不见的手”达到社会经济“自然平衡”的同时,还论述了通过那只“看不见的手”达到人类社会政治平衡的思想。
斯密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不仅存在着协调不同人的经济利益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协调不同人的政治价值的问题。在《道德情操论》第二卷第三章中,他首先指出,在人们可以幸福地生存的社会里,希腊式的感情——爱、友谊和感激之情占据优势;
然后,他进一步考虑到在缺乏这种感情的社会是如何继续存在的?表面上他承认神的存在。他说过,对伟大宇宙体系的管理,对一切有理性和感觉生命的普遍幸福的关心,是神而不是人类的事。实际上,他是以神的存在和人们“跟神的协作,并尽其所能地促成神的意图”来论证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平衡中的作用。
他明确指出,人类社会即使缺乏希腊式的感情,但是通过社会法规的建立,“可以在人们相互之间缺乏爱或感情的情况下,像它存在于不同的商人中间那样,存在于不同的人中间;并且,虽然在这一社会中,没有人负有任何义务,或者一定要对别人表示感激,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通过完全着眼于实利的互惠行为而被维持下去。”
这里,斯密通过互利的交换的现实来阐明其政治观点。他坚信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也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他表面上虽然承认上帝的存在,实际上却否定宗教原则是人类行为唯一的合宜动机。
他说:“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斯密所强调的利己主义原则。而且,社会法规正是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具体表现,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达到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平衡。
从以上的简要分析可以看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对从利己出发的活动进行调节、从而使私利与公益协调的力量。这种力量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经济规律,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社会法规;它的作用是实现经济均衡、政治均衡。这种思想,可以说是一种早期的控制论思想和社会均衡思想。
总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杰出著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是对其学术思想体系和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还是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论述,都涉及人的本性是利己的。
因此,所谓“亚当·斯密问题”实际上是由于误解其著作而产生的。那种把他看成在《道德情操论》中“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在《国富论》中“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主义”的观点,不仅割裂了这两部著作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且曲解了斯密的学术思想体系。
——本文内容选自《道德情操论》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